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
文章发表时间:2014-06-27 |
⒈申领范围和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于2009年1月1日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可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不含已享受过自谋职业扶持金或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人员)。其中,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的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农民工的营业执照开业时间须在外出务工回乡之后。 ⒉自谋职业扶持金拨付标准及管理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市内四区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两年内纳入自谋职业就业管理。对申领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人员,申领期限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月份;对两年内中止自谋职业、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资质证明失效的人员,按剩余扶持期限的月数退回自谋职业扶持金后,可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重新办理失业登记;对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应按实际退休时间与扶持金发放期限的剩余月数按比例退回扶持金。 ⒊如何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 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的人员,可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自谋职业扶持金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⑴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⑵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⑷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⑸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完全手册政策关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